在一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李懿男、沈沛萱未婚同居生下一女婴。女婴出生后,李、沈2人因李的“外遇”问题经常发生争吵,双方在争吵时用殴打女婴的方式发泄对对方的不满,最终导致女婴仅存活30余天后死亡。法院以虐待罪,分别判处李懿男、沈沛萱有期徒刑6年和5年。
西城区法院刘珍法官表示,同居现象的无节制发展不可避免地造成对家庭和自身的伤害。法律不保护非法同居,因此有非法同居想法或行为的人,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对自己、对社会负责。(《北京晚报》20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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