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郭女士,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4条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而郭女士的丈夫自最后有他的消息至今已经5年过去,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在法院判决宣告之后,被宣告死亡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同时对其丈夫的财产也发生继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北京法制报》2002.9.17)
[值班总编推荐] “养老”变“享老”,拓展经济新蓝海
[值班总编推荐] 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吉尔吉斯斯坦 ...
[值班总编推荐]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法治保障
刘巽达:从“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说起
【详细】
《多啦A梦:大雄的绘画奇遇记》: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
让理论传播向“新”而行
动态海报:一架“无人机”飞出低空新天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