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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院搜查住所避开未成年人

2002-09-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积极试行“未成年人避开制”,即对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对其住所搜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时,一般避开其未成年子女,以免给其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南京大学法学院杨教授认为,这个富有人情味的新举措将法律和人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的心理还很不成熟,如果让他们亲眼看见父母被抓获,难免会产生羞愧自卑心理。另外,目睹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产生反抗排斥心理,乃至发展成对社会的憎恨。(《北京娱乐信报》200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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