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
由于你在报上发表的作品没有同时刊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声明,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它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所以武汉某报可以不经你的同意转载该篇文章。但是,武汉某报没有支付报酬,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获行报酬权。因此你可以跟该报交涉,要求支付报酬,若该报仍不支付报酬,你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湖北法制报》20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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