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派出所的电话骤响,辖区内一位丈夫拿菜刀砍伤了妻子,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受伤的妻子竟然让民警不要插手,原来打电话报警的是他们的亲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民警当场就可以对“丈夫”进行处理,但由于受伤的“妻子”不同意,这事自然便成了不便外人管的“家务事”,后来,“妻子”到医院缝了十几针。
据了解,“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是报警站“遇冷”的根源所在。(《都市女报》20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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