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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和黑山”宣告成立

2003-02-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斯拉夫联盟议会两院2月4日分别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为南联盟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扫除了最后障碍。

上个世纪90年代前南斯拉夫解体之后,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和马其顿纷纷独立,惟有塞尔维亚和黑山还留在南联盟框架内。欧盟担心一旦黑山独立,将会在素有“火药桶”之称的巴尔干地区引发连锁效应,威胁欧洲的稳定,因此明确表示,是否能拉近与欧盟的关系将取决于新的“塞尔维亚和黑山”的形成。在受到来自欧盟的反对塞尔维亚和黑山独立的压力后,这两个共和国内执政的改革派通过反复磋商,塞尔维亚议会和黑山议会分别于上个月的27日和29日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

根据“宪章”,南斯拉夫联盟将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由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两个平等的成员组成。塞尔维亚共和国还包括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和科索沃自治省。“塞尔维亚和黑山”拥有共同的总统、议会、部长会议、军队和法院以及统一的国旗、国歌和国徽。贝尔格莱德将是未来新国家的行政中心,黑山共和国首府波德格里察将是未来新国家的法院所在地。

(《今晚报》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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