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作案人所盗窃的都是小件商品,价值并不高,没有达到北京地区盗窃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的起刑标准,但她们在一年内连续结伙在公共场所盗窃六次,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按照有关规定,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人民公安报》2003.2.15)
[值班总编推荐] “养老”变“享老”,拓展经济新蓝海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 ...
[值班总编推荐]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法治保障
刘巽达:从“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说起
【详细】
《多啦A梦:大雄的绘画奇遇记》: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
让理论传播向“新”而行
动态海报:一架“无人机”飞出低空新天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