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你所在企业劳资部门的答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说:“根据《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你与小梅虽是再婚,但仍应享受婚假。(《重庆法制报》20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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