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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小时工有新规

2003-06-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劳动保障部出台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工作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参照个体工商户。(《中国劳动保障报》2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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