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一辆被盗窃的私车,近日被湖北洪湖某公安局收缴。但荒唐的是,作为赃物的这辆汽车,竟然被当地警察用作警车使用,换上专用的警用车牌,就出外执法去了。失主恰好看到了这辆汽车,赶紧带上相关证件前往认领。当地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却说:经费紧张不得不如此。当失主要取回被盗车辆时,又被告知需向公安部门缴纳3000元的“信息费”。(《中国青年报》2003.6.12刘丰文漫画:高飞作)
[值班总编推荐] “养老”变“享老”,拓展经济新蓝海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 ...
[值班总编推荐]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法治保障
刘巽达:从“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说起
【详细】
《多啦A梦:大雄的绘画奇遇记》: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
让理论传播向“新”而行
动态海报:一架“无人机”飞出低空新天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