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核实这14具尸体的具体情况,医院曾抽调专人专车行程1000多公里进行调查:
白某,太原市某中学学生,1989年3月1日在学校服毒自杀。其父认为学校有责任,一直在有关部门上访。
吉某,太原铁路某公司职工,1995年7月在工作中遇难。其家属在与单位协商接班问题时出现分歧,其家人拒绝火化尸体。
刘某,山西省某建筑公司民工,喝酒中毒死亡,1997年1月送入医院。家属与其所在单位未达成协议,故尸体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太原市的几个大医院都有类似的境遇。(《中国青年报》20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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