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求女职工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理由是生育子女离岗,增加了单位的成本支出。黑龙江田律师认为,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企业虽然有用工自主权,但必须合乎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权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华夏时报》20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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