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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和拆迁户生存势不两立吗

2003-09-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城市拆迁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什么敢于给拆迁户很少的钱、在拆迁户住房还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强行拆迁?我想没有别的,就因为他们打着“国家利益”这个神圣的旗号。那么,国家是谁?百姓是谁?国家和百姓不是一回事吗?

许多人至今仍坚守这样一种观念:你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包括你的住宅占用的地皮,都是国家或集体的,与你没有关系,如果国家或集体要占用你住宅的地皮,你就应该无偿地搬走,如果政府象征性地给你一点补偿,那就很高看你了。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国家利益”是强势者,而拆迁户的利益却成了一个不得不服从的可怜虫!

国家是谁?国家是由一个个百姓组成的,没有百姓就没有国家,不合理地侵犯了其中一个百姓的利益,就是在无理侵犯国家的利益;国家领土是谁的?是每一个百姓的,只要不是非法所得,每个百姓住宅下的土地就应该看作是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如果不这样看待,就无法解释“属于他的那一份土地究竟在哪里”这个问题。在这里,国家和百姓、国家利益和百姓生存是一回事,个人保护他自己那份地皮,也应看作是在保护国家利益。试想,当每一个人都不愿或无力保护自己的住宅的时候,国家还存在吗?因此,国家给予的补偿一定要公平,一定要等到他们有了新的住宅后才能拆迁。(《中国经济时报》20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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