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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外撒野

2003-09-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老外撒野记录

广州:俩老外当街打“的哥”

2003年5月26日晚7时左右,广州市滨江中路路段上,“的哥”彭师傅在环市路秀山楼附近路段接上两位外国乘客,到达目的地后跳表显示20元。两名外国人递过一张湿漉漉的20元钞票,司机说钱太湿了,请对方换一张。两名老外似乎生气了,冲着司机前排的离合器处丢来一张皱巴巴的20元钞票。趁他弯腰拾钱的时候,这两名洋人拿走了摆放在副驾驶前的资格证书。当彭师傅向他们索要时,两名“老外”一人把司机摁在车后尾箱处,另一人则对司机拳脚相加。一目击者告诉记者,两人殴打司机过程中,这名瘦弱的中国司机并没有反抗,后被附近保安劝开。彭司机的左胸、头部左侧都留下了伤痕,眼镜的支架也被打坏了。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两名洋人只表示愿意出几百元的赔偿,但不肯向被打司机道歉。

成都:爱尔兰教师调戏超市店员

2003年5月5日,爱尔兰教师萝瑞酒后闯进成都市郭家桥北街的红旗连锁超市,突然将店员小何抱在怀里,嘴里大声说着英语,随后他又插队结账,说了一连串英语后又伸手去摸女收银员小郑的脸,被礼貌地提醒要排队时,他不仅没去排队,反而打了小郑一耳光。后据警方调查,他成为成都首个限期离境的外国人。

“5.13老外撒野事件”追踪

上海姑娘王珍和她的瑞士男友热恋得可谓不顾一切:今年二月份,因为外国男友,王珍终于和自己的父母翻脸,搬出了家。当时,在男友家26楼窗门前,这个身为工程师的瑞士人看着整个浦东,对她发下了“你什么都没有了,还有我”的誓言,这使王珍至今提起还感动不已。但不到一个月,当瑞士人获悉王珍怀孕以后,热恋骤然降温,甚至提出了分手。那段时间他们几乎日日是白天上班,晚上吵架。由于心情压抑,身体不好,王珍在4月1日愚人节那天流产了,为此还丢掉了工作。

5月初,王珍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灰了心的她一个人去医院打掉了孩子。

5月31日凌晨两点半,王珍在茂名南路乔得酒家巧遇了正在和另一女孩聊天的瑞士男友。想到他这么快就把自己给忘了,王珍怒从心头起,追上去评理,男友在朋友的掩护下仓皇逃走,留下其好友卢迪截住王珍的追赶。

在永嘉路、茂名南路口,王珍被拦住后便抓住了卢迪的衣角,“他突然一个反身,拉下了我的T恤前领,大领口的白色面质T恤被拉到腰间,我的整个胸部都露了出来。他还从上往下看,脸上带着蔑视的笑。当时天差不多已经亮了,泡完吧的人纷纷从酒吧出来。我在众目睽睽下不知所措。”

愤怒又羞怯的王珍稍整衣冠和女友小谷一起叫了出租车继续追赶男友和卢迪,在永嘉路、瑞金路口的永和豆浆店门口又碰到了卢迪。“我们跳下车,连车钱也没付就冲了上去。”王珍她们和卢迪围绕着永和豆浆店堂追赶了几个来回后,堵在了门口,卢迪冲出来,一个反身再次把她的上衣领口拉到了腰部,露出了胸部。

“卢迪用西班牙语大声地冲着我们嚷,自始至终用鄙视的眼光看着我们。”王珍整理好衣服后,冲到他面前质问为什么这么做?不料,他一手搭住王珍的肩,一脚将她绊倒,毫无防备的王珍双脚离地,被狠狠地摔倒在地,后脑勺磕在硬硬的水泥地上。小谷见状后,上前去帮忙,也被绊倒。“就这样,我被绊倒了3次,小谷被绊倒2次。那时,天已全亮,有送牛奶的人、上班的路人、上街买菜的人,但就是没有人上来帮我们一把。”王珍说。卢迪再想乘机逃脱的时候,王珍拨打了110,警车把卢迪和王珍及女友带到了瑞金二路警署。令人气愤的是,警察叫来卢迪和瑞士男友,抄了他们护照号码后把他们放了,这几个外国人就在警署门口又唱又跳,王珍至此下定决心要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6月9日,卢湾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此事进行了调解,根据医院鉴定,王珍脑部软组织挫伤,身体多处地方有擦伤痕迹。眼角乌青,左前臂和前胸有创伤,胸前有指甲划痕。调解结果是道歉和赔偿300元医药费。王珍没有接受卢迪的道歉。“接受300元医药费是为了证明殴打事实的存在,他不承认侮辱了我,也就没有有关侮辱的调解。”

6月13日,王珍和世通律师事务所的朱明钊、潘登律师在卢湾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精神赔偿。

但出人意料的是,迫于种种压力,被害人和世通律师事务所不久就撤销了诉讼,一场本可以警戒老外撒野的官司,不了了之。

老外看“老外撒野”

5·31外国人羞辱上海女孩事件以后,记者在深夜实地走访了茂名南路酒吧街,采访了那里的外国客人以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的外国留学生。

我们无意掀起盲目的民族自尊心和排外情绪,但面对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撒野事件,我们不得不多问几个为什么——为什么绅士会变成魔鬼?是谁借给他们撒野的胆子?

人物:詹姆斯美国商人

记者:你知道5月31日在这里发生的侮辱中国女孩的事情吗?

詹姆斯:没有听说,到这里来的人不会聊这个,他们是到这里找乐子的。

记者:那么,你认为在这样的地方发生这种事可能吗?

詹姆斯:有可能吧,这里经常发生醉酒斗殴事件,我也喝醉过。

记者:你看到他们喝醉了都干些什么呢?

詹姆斯:一般是摔酒瓶子,一个人摔了,其他人也跟着摔,看谁丢得远,砸得碎。这事我也干过。(说着看上去斯文的詹姆斯露出一脸坏笑。)也有些坏小子会和路上的姑娘拉拉扯扯的。他们冲过去突然抱住路人,然后快速逃开。我还见过有人随地小便。

记者:你在你们国家见过这种事情吗?干过这种事情吗?

詹姆斯:见过,但是在电影和电视里。说实话,我觉得这里比我们国家的酒吧要“刺激”。

记者:为什么?就因为这里是“中国”吗?

詹姆斯:可能是因为身在外国,比较放松吧,对于一个外国人,没人会在乎你的声望、品行这些东西,道德负担不重。

记者:中国人计较你们这种放肆的休闲方式吗?

詹姆斯:恕我直言,我觉得中国人误解了我们传统的休闲方式,他们以为“放肆”就是外国人的酒吧文化,所以当我们放肆地丢酒瓶子的时候,有些中国年轻人,也跟着扔酒瓶。我们打群架,他们也跟着打架。这使我们觉得自己成为了一种“文化模特”。尽管,我们也认为这不是一种好的文化,但是在这里“放肆撒野”很受欢迎。这使我们感觉良好。虽然白天回头想想这样并不好。

记者采访另一个美国人凯蒂

记者:在你们国家你也常见喝醉酒打架的吗?

凯蒂:在家里,我不常喝醉,喝醉了让家里人和邻居看到了很不好,而且警察要干预的。

记者:警方一般怎么处理的?

凯蒂:纽约的最新惩罚酒后驾车的法令是没收其驾驶的车辆。成年人都知道酗酒的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那么性骚扰呢?

凯蒂:性骚扰案例的审判过程是遭警察逮捕、拘留、等待法官定罪,然后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金额足以叫人记一辈子),严重的还要在监狱服刑数月。

记者:你觉得中国的警察怎么样?

凯蒂:中国的警察比较人道,太客气!而且只有当有人报警他们才会行动。

同胞看“老外撒野”

“5·31”事件见于媒体后,引起较大反响。网民们在东方网等互动媒体上进行了密集芜杂的讨论。综合总结大致有下面几类观点:

“痛剿”女当事人

“凌晨了还泡酒吧,不是什么好鸟吧?”

“活该!这个贱货本就不是良家妇女。谁家女孩会在酒吧喝酒喝到天亮的?!再说,这个贱货一定穿得很暴露,还想勾引外国人。否则怎么这么容易就可以被人从领口拉下衣服直到腰间呢,领口一定很大,本就露胸的。”

“不要去同情她这种女人。说她们是鸡已经很宽容了。”

“如果这个妞的男朋友是个老外的话,她本人确实活该。中华男人优秀的多得是,为什么要死跟老外发生关系!”

“她那个男朋友是外国人,我们干嘛要帮她?就要让她感受一下老外的野蛮,以后才不会再去找老外。”

这是发贴量最多的一类。身体被侮辱过的被害者在这里又经受了一次“触及灵魂”的“道德审讯”。但是此类“评论”水准不高。凌晨还泡酒吧,就不是“好鸟”或是“鸡”?就不是“良家妇女”而是“贱货”?这种推断太简单化。何况,即使不是“好鸟”,也有身体不受侵害的权利,“活该”一说站不住脚。跨国婚恋合情合理合法,但无论是本国还是异国婚恋,暴力是绝对要反对的。

“乱棒”扑杀老外

“什么鸟人都敢欺负中国人了。”

“中国的法律拿外国畜生没有办法吗?”

“将这个恶心到极点的老外宫刑后送出国境,大家同不同意?”

“在国外呆得好好的,到中国来干吗?特别是这种‘小了一笃笃’(沪语,小得一点点的意思)的地方来的,肯定是人渣。”

“厄瓜多尔的小屁虫,也在阿拉大上海耍威风。惨!我还以为是美军。”

此类的“爱法”和“恨法”,表现得很不妥当。说是出于“正义”,却与“文明”和“爱国”相去甚远。表达愤怒也要有节制,也要“棒”得恰如其分。无论是“厄瓜多尔”还是“美军”,在中国撒野都是不准的,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像“鸟人”、“畜生”、“宫刑”之类的词语就更不妥当了。

冷静而温暖的思索

“各位追究女孩职业或身份的卫道士的理论大约类似于这个吧:‘强奸不是强奸犯的错,是因为受害人自己不好,谁叫你是个女人,谁叫你穿着暴露,谁叫你长得漂亮,谁叫你身材火爆,谁叫你可以和别人好?’但一个社会文明的象征应该也包括女人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支配自己的思想和身体!”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那个外国人为什么如此大胆放肆?旁观者又为何如此的冷漠并保持缄默?”

“我们应该好好反思了。我们的现状是经济虽然磕磕碰碰地快速发展了,但是我们的尊严却没有相应地提高。”

此类帖子数量虽最少,却足以温暖人心。有对于人的尊严的尊重和真挚的同情,也有富于反省的冷静而理性的思考,同时并不回避存在的问题。从这里,可以让人看到文明理智的国人胸怀。

专家点评:理性地对待老外撒野事件

邓伟志(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

我曾经走访过二十多个国家,在欧美多次碰到过撒野事件,外国人处理得很严很及时。有一次在旅馆下面,酒鬼半夜三更跑出来大嚷大叫耍酒疯,马上就被他们的警察“收容遣送”了。还有一次是在火车上,乘务员根本不让酒鬼走进车厢,要知道,外国的汽车火车都是非常安静的,安静得可以读书看报,那些在公共场合打搅别人的行为是被整个社会唾弃的。

如今读到《上海采风》报道的一件又一件老外在中国撒野的材料,义愤填膺,这些老外简直是流氓,我们的执法机关处罚他们,把他们驱逐出境完全是应该的。这对他们是一种教育,他们这般撒野的行径,如果发生在他们的国土上,他们国家比我国处罚得还要重,还要严。我觉得这也提醒我国立法部门要学习国外经验,从严处理这种撒野行为。我们的执法部门并不能因为这些撒野的老外在华有投资、有企业,就放他们一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世界公理。法律决不因金钱而打折扣。金钱永远不可能成为蒙在法律上的阴影。

如果就事论事讲,我认为老外在中国撒野有环境的影响,国人在有些方面确实没有成为好榜样。比如,有一个老外亲口跟我说,他很害怕中国人闯红灯,他第一天害怕、第二天紧张,第三天只好跟着闯,否则他就寸步难行。国人好酒,这在我游历的那么多国家中是绝无仅有的,所以外国人到中国也喝得特别凶。

但是环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老外撒野的理由,撒野没有借口。

批评老外的同时,我认为尤其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国人的态度。看到老外撒野竟没人管、没人帮、没人作证,这很让人痛心。在国外,不肯作证的公民也是要受惩罚的。孕育这种冷漠的土壤不外乎两个:一是缺乏公民意识,二是金钱私利至上。

用宽容感化人,不失时机地教育人,这是我们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对待国人应该如此,对待老外也应如此。不卑不亢地宽容感化教育他们,理性地对待撒野事件。(《采风》2003年第九期 吴冬琪、张敏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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