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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损伤人民币不宜流通

2003-12-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人民银行最新规定,五种表面损伤的人民币不宜在市场上流通: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纸币票面裂口两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纸币票面存在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两平方厘米,或者不超过两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及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文汇报》20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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