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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早恋

2004-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现年17岁的江俊(文中均为化名)是上海某中学的高一学生。去年10月7日,江俊与就读某职校的16岁女生罗薇结识,不久开始“谈恋爱”。两个多月后,江俊发现“她与其他男生好上了”,便提出“分手”。

“我提出分手,她不同意,说自己已怀孕。她给我三条路走:把这事告诉我父母;继续和她谈恋爱;给她10万元分手费。这三条路我都没法走。她挺烦,所以我就想把她杀了算了。”江俊事后在看守所说。

考虑一个人“搞掉”罗薇不行,江俊找来初中同学唐宝新做帮手。1月31日9时许,罗薇再次给江俊打手机,催促他陪她一起去医院作人流。“我接到电话后决定今天一定要杀她,因为她太烦人了。”12时敲过,罗薇出现在超市门前。江俊和唐宝新借口借几盘VCD动画片,将罗薇诱骗到一熟人的空房内,残忍地将其杀害。2月11日,江俊和唐宝新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所有这些,是在双方父母和学校老师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发生了。

罗薇的父亲上完夜班在次日上午8时45分回来,发现女儿已不在家中,桌上只留了一封信。作为单亲家庭,罗薇的父亲在辛苦养家后再也无暇顾及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因此无论是女儿交上男友,还是怀有身孕,父亲一直没有丝毫的察觉。江俊的父亲也不知道儿子是否有女朋友。

“这起未成年人案件的主因是早恋所诱发,犯罪嫌疑人和死者都是17岁左右的孩子。处在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本应是长身体和学习知识的时候。如过早开始性交往,遇到挫折往往会不知所措,很容易走向极端。而不少家长和教师一旦发现孩子与异性频繁接触,往往一味堵截和围剿,结果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进而不计后果。与其强硬无效,不如采取宽松措施。”浦东新区检察院王烨君检察官建议,家长和教师应鼓励孩子适度与异性接触,并帮助他们学会如何正确与异性交往,同时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因为一旦让孩子自行去解决他们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后果往往会无法控制。(《解放日报》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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