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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与整改先行

2004-02-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振兴东北的政策举措的背景下,东北的腐败和反腐败的问题引起许多人的关注。实际上,一个很迫切的问题已经提了出来,即在振兴东北的过程中,政治与行政的改革应该成为整个振兴东北战略措施的一部分,甚至应该排在优先顺序的前面。

在分析东北经济社会生活诸种弊端的时候,许多人都意识到其中人的因素的重要作用。但这里所说的人,首先是掌握着权力和资源的政府官员。从这个角度说,也许可以考虑将东北作为政治与行政改革的一个实验区。一方面,可以通过政治与行政改革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种种弊端,从而为东北的经济振兴、社会发展创造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则可以为地方政治体制改革积累宝贵的经验。特别是腐败问题,是振兴老工业基地、改善投资环境的一大障碍,也是影响改善和加强政府与群众关系的重要原因。实际上,一些在其他地方由于种种原因没能落到实处的反腐败的具体制度安排,其实是可以在东北率先实行的。比如,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包括舆论在内的社会对官员的监督制度、官员问责制度等。

最近几年,伴随转型的阵痛,东北地区的社会矛盾也比较突出。而在这些现象的背后,往往是在社会分化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失衡,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受损。东北的振兴,不仅仅是在经济的意义上,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这种振兴是现代文明确立的过程,是建立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生活过程。在东北振兴的过程中建立起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无论是从化解当前的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还是从长久的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都是必要的。(《经济观察报》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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