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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源不应作为政府手中的奖品

2004-02-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人民日报》报道,昆明决定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进行奖励,措施中包括上省内高校加20分。政府给独生子女一些照顾本无可厚非,但笔者认为,高等教育本是一种社会资源,不是政府的私有财产,不应成为政府的奖品。

在法制国家中,政府与社会有着严格的区分,政府对社会的资源并不拥有绝对的处分权,也不是越俎代庖地代替社会。政府在教育上的职责本应是将教育资源更平等地向每个人开放,而不是相反。然而,所谓的奖励是以学生间不平等为成本的,使得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因为出身不同,而被区别对待了,这与教育所倡导的知识面前人人平等是背道而驰。

不知什么原因,我们的政府官员有时总是区分不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将那些本应由社会调配处理的东西变成了政府的奖品:如前些年将城市户口作为对于公民的奖品,现在在城市开发中又将大量的土地等作为奖品。

在这些奖励中,我们看到本应类似于管家角色的政府,做起了社会的主人。这样的事情告诉人们,应该将社会的还给社会,政府的还给政府,政府与社会的角色决不能混淆。(《新京报》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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