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日前批准颁发《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从2004年5月起施行。方案规定军队各类人员基本医疗经费标准平均增幅30%以上。离休干部标准从改革试点前的1000元增加到3500元并扩大了医疗待遇实报实销的范围。
(《京华时报》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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