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川化集团下属的第二化肥厂违规技改并试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氨氮含量超标几十倍的废水随江水倾泻而下,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致使沿岸百万群众生活饮用水被迫中断十余天,企业、商店被迫关闭,经济损失超过亿元。4月6日,四川省环保局对川化集团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仔细研读沱江特大污
沱江出了这样大的事故,查办几个人是应该的,但需要提醒的是,板子不能仅仅打在企业的屁股上,如果政府职能部门有渎职的问题,一定要依法予以惩处。(《北京青年报》4.8蔡方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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