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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至高无上的“通行证”

2004-04-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悉,此案中,急救中心和高速路双方都持有有关部门的文件,一份是可以收费的,一份是不能收费的。行政规章“打架”造成了生命的代价。

这个事件所折射的是对生命的漠视,缺乏对生命崇高价值的敬畏。之所以让急救车享受其他普通车辆所无法享受的特殊政策,包括可以不管红绿灯、可以适度违反交通规章、可以

免费通行收费路段等,正是因为它集中体现着对生命的尊重。但是,生命,不能仅仅靠法律的、行政的规章来保护,人为制定的制度并不能穷尽所有的生命活动,还有很多处于法律规章的范围之外。所以,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应该体现在人的一种本能上,在所有人的意识中,当有生命处于危急状态,他所想到的一定是如何让危难者尽快脱离险境,而不是看写在纸上的制度是怎样规定的,更不是盘算救人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收益或损失。

对生命的尊重是一种自觉,“抢救生命”本身就应该成为畅通无阻的“通行证”。

(《新京报》4.9 艾君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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