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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上高中的成年子女有无抚养义务

2004-04-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十年前,我从农村一户人家收养了一名9周岁的养女。养女的生身父母很穷,从未让她上学。今年,养女19周岁了,才读高一。她的学习成绩一向不好。上学期期末考试有几门不及格。我想,养女已是成年人了,再读下去也是浪费钱财,所以欲中止其学业。请问,如果养女不肯中止学业,我能不给她提供学习费用吗?

 李工

专家意见: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义务,对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则没有抚养的义务。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此可见,已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能要求父母(养父母)付给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所以,如果你养女不肯中止高中学习,你不能以其已是成年人为由而不承担生活、学习等费用。(《法制日报》4.14王慈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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