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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声誉”与被强奸的“痛”

2004-05-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2月28日凌晨,一个黑影潜入四川省仁寿县向家初级中学,来到女生寝室外,翻窗入室,将两名15岁的女生劫持强奸。事发后,校方竟劝受害女生及其家长不要报案。该校此前还发生过多起类似强奸案,其中,一名受害人还是教师。

发生了这样的事,学校力图将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这不仅会使学校的声誉

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学校领导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恐怕也难免受到“牵累”――轻则批评,重则丢掉乌纱帽。但是,相对于学校的声誉与学校领导的乌纱帽,受害女生由于受到严重的伤害而造成的心理与生理上的“痛”又有谁想到了呢?因为有过这样一次不堪回首的经历,会不会在她们的心灵上烙下难以忘怀的印迹,甚至影响她们的一生呢?同时,由于“不要报案”而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是不是有可能让更多的女孩子受到同样的伤害呢?

假如我们真的珍惜学校声誉,同时更是为了对学生负责,那么,工作应该做在平时,即加强对可能发生在校园内的这类恶性事件的防范。掩盖事故,只能是欲盖弥彰,给学校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人民公安报》4.26严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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