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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主的利与弊

2004-05-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有越来越多的中国网民发现,网络使早先显得有些抽象的“人民当家作主”,突然变得前所未有的贴近自己,网络已经成为新的民主渠道。

民主的本意是指人民能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和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民主的真谛在于让有利益相关的人们能够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让没有利益相关的人们能够贡献其聪明才

智和真知灼见。但是这种参与制民主存在严重的局限,即地理的限制、时间的限制和信息的限制。因此,在现代的民主实践中,参与制民主仅仅在管理学校、社区、企业和社团等规模较小的单位中发挥作用,而更多的表现形式是代议制民主,即并非全体人民真正地制定法律或执行法律,而是选举某些人来做这些事。

网络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参与制民主固有的局限性,使大众的广泛参与和有效表达成为可能。它突破了传统民主在地理、信息沟通、信息获取途径上的局限,从而使得花费较少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即可在较大的范围内实现民主。

网络民主具有直接性、公开性、快捷性和广泛参与性等特点,然而,应当引起警惕的是,网络民主已经暴露出了明显的缺陷。例如,应当警惕公共精神的缺乏。公共精神应该包括独立精神、宽容精神、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网络上经常可见的是不分青红皂白的破口大骂和毫无根据的血口喷人。很难相象没有完善发达的公共精神为基础,网络民主的发展会是怎样的前景。(《学习时报》4.26吴天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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