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明白,这个“选小偷”之举实在荒唐透顶 即使假设学校里的失窃事件都是学生干的,这也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以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谁是小偷,而不能肆意冤枉无辜者。这种无记名投票选举,“想当然”地选出大家“公认的小偷”,有合理性吗?这难道不是让学生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来报复和打击别人,让别人背上一个永远也洗不清的“小偷”骂名吗?这将给选出的“小偷”们的精神造成多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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