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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相互署名”引发连环案

2004-05-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李世春是石油大学(华东)教授,一直从事材料学研究。2000年8月,他独立完成了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Zn-AL共晶合金超塑性的研究》。该论文为李世春独立署名,分别存档在国家图书馆和清华大学图书馆。

拿到博士学位后,李世春出国了。在国外他发现,《科学通报》及《Chinese Science Bul鄄letin》2002年

第47卷刊登了两篇署名石志强、叶以富、李世春、滕新营、王焕荣的论文。该论文是石志强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并署上了其导师、师弟等人的名字。李世春认定,这两篇文章大量抄袭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博士论文,多次要求四人发表侵权声明,赔偿经济损失。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4年3月22日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5月18日,在法院调解下,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石志强承认侵犯了李世春的著作权,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发表声明道歉,双方和解。但石志强马上又要面临由此案引起的另一件案子:其导师叶以富起诉

他未经同意在发表的论文上署名,侵犯了其名誉权。

石志强解释说 “我读博士期间,导师叶以富口头要求我们,发表论文师兄师弟要互相挂名,也要署上老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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