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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强势话语权

2004-06-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青年报》5月31日载康劲文章说:

葡萄的价值现在被估价到不足千元,而以前的价值却是上万元,同样的葡萄估价却相差了十余倍,这葡萄的价值到底有没有谱?科研产品的价值也可以这样搞“跳楼大减价”?

相对于人的自由而

言,任何葡萄的价值都是次要的,再贵重的葡萄也不能和几位民工长达半年的自由相比。这几位馋嘴民工确实给科研工作造成了很大损失,但是,葡萄研究园在管护方面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奇怪的是,研究园一说要追究责任,法律的板子立马就打向了民工。法律应该是公平的,不能因为人地位的悬殊而有所倾斜。现在有一种很奇怪的现象,越是地位、身份低的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越重。谁拥有社会的强势话语权,谁被法律免责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从这一点来看,“天价葡萄案”很需要媒体继续深入追踪报道,用舆论来促进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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