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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请求对丈夫宣告死亡吗

2004-06-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丈夫是某公司的采购员,1999年外出联系业务未归,到现在没有音讯。5年来,我和公婆想方设法寻找却没有结果。公司在我们的要求下把丈夫的工资发给我们。去年,公司要宣告我丈夫死亡,给我们一次性抚恤金,不再按月发工资了。我和公婆都不同意,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不支持他们。如今,我也熬不了这种日子了,想申请宣告
丈夫死亡,可是公婆不同意。如果我向法院申请对我丈夫宣告死亡,法院会支持我吗?

专家意见 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的人。在申请宣告死亡这一问题上,法律对有关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限制的,在前顺序利害关系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后顺序利害关系人是不能申请宣告死亡的。公司是第四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因此在你和你公婆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当然不能支持公司的请求。但你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你公婆是无权阻止你申请对丈夫宣告死亡的。法院肯定会支持你的请求。(《特区青年报》6.11李德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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