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出台的《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这标志着中国开始为官员问责建立法制保障。《办法》通过效能低下、执行不力、瞒报或虚报重大突发事件、盲目决策和在商务活动中不讲诚信等18种问责情形,对政府“一把手”分别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7种责任,小至诫勉、批评,大至停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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