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七月一日起开始实施的《上海市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人事服务工作试行办法》制定的措施规定,上海市非公经济组织在政府人事部门提供的职称评审、人才培训、表彰奖励、人才资助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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