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上海:高温叫停部分室外施工

2004-08-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市规定,气温只要达三十五摄氏度以上时,上海市所有的非重点工程自上午十一时至下午四时,一律停止户外施工。(《青年报》七・二十五)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