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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一夫二妻”私订“共处时间表”

2004-08-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风波骤起 丈夫交新欢

李清与王化既是同学,又是同乡,1977年底,两人结为秦晋之好。婚后,他们生育了两个儿子。王化经常外出跑船,常年不在家;李清则在广州黄埔区某省级医院当护士,常常上夜班。即便如此,李清还是把家操持得井井有条,儿子在她的照顾下健康成长。

自从王化调回广州某事业单位后,就彻底变了。1999年起,王化认识了在某酒家从事服务业的年轻女子宋娜,迅速“坠入情网”。两人先是在黄埔区文冲一带租房同居,后来趁李清上夜班,王化干脆把宋娜带回家里。

丈夫“包二奶”,李清怒不可遏,将老家的公公婆婆请来评理。不料,她下班回家看见的竟是公婆用自养的土鸡款待“新媳妇”的“和乐”场景,并称这是“一家团聚,子孙再多也不嫌多”!王化更是拍着胸脯说,自己能同时养活两个家,并向李清摊牌:要么两人离婚;要么你别管我。

离奇协议 “一夫二妻”和平共处

出于对儿子成长的考虑,李清没有同意离婚。但她不断到丈夫单位反映“问题”,惹起王化经常对她施以拳脚。为了维护“一夫二妻”家庭生活的稳定,不再“两败俱伤”,王化、宋娜、李清多次就三人关系签下协议。

2001年10月签订的一份《协议》中,三人约定:“宋娜不准以任何方式威逼王化与李清离婚;王化也不准为了要和宋娜结婚威逼与李清离婚”。2002年6月,三人又立下《三人协议书》,约定由王化按照工作生活规律,每周三个晚上在李清处过,一个晚上给宋娜。

丈夫“违约” 上庭要离婚

去年7月,王化以李清在婚后20多年生活中经常无理取闹,动不动就骂人、打人等理由向黄埔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面对丈夫的无情,本不愿离婚的李清当庭啜泣,还抖出几份当年王、宋与她签订的《三人协议书》,证明王化在外结交异性并公然同居,对两人的婚姻破裂存在过错。她说,如今退休的王化带着宋娜双双把老家还,与公公婆婆同吃同住,还产下了孩子。据此,她要求王化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20万元。

被逼自卫 妻诉夫重婚

王化一定要离,女方悉数丈夫过错,离得委屈。今年7月21日,法官宣布这桩离婚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时,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王化和他的代理律师正欲离去,一名书记员递给王化一张传票说:“由于李清以刑事自诉案控告你触犯了重婚罪,请你签收传票。”重婚罪?!王化似乎没听懂,愣在那里。

原来,长期屈辱的李清不堪丈夫“包二奶”的劣迹,在被丈夫起诉离婚后,积极搜集证据,决定上庭控告王化重婚,让他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孩子感言:“父亲包二奶我无地自容”

王化、李清已结婚20多年,养育的两个儿子现在都已成年。父亲的行为给他们留下了什么印象?在他们向法院出具的证言中,小儿子写道:他在外地上大学期间经常打电话回家给家人问好,然而,接电话的永远是母亲。“她总是一个人在家,向我诉说她是怎样孤单。我爸从没有打电话给我,关心我的学业或是身体,我知道,他的心早已不在这里了。”

一直陪伴在李清身边的大儿子如今已快成家,面对父亲的行为,他在证言中说:“我爸要我接受比我大不到10岁的女人做我妈,我感到无地自容……”

(文中人物系采用化名)(《黑龙江法制报》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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