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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医院:做了好事输了官司

2004-08-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得了一种世界上罕见的“怪病”

1978年,陕西张大伟5岁的小儿子张超翔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头上太阳穴处的骨头不规则地向外凸出,长得像个犄角,而且满脑袋是奇形怪状的包,整个脑袋都变形了。小伙伴们都远远地躲着他,背地里还直叫他“怪物”。

张大伟变卖了家中所有

值钱的东西,带着张超翔跑遍了上海、北京的大医院,经过多方专家会诊的结果,张大伟更加绝望:张超翔患的是“骨纤维异常增殖症并发脑垂体恶性纤维组织瘤”,这种病例发病率只有10亿分之一,目前全世界只有5例,在中国目前只有张超翔这一例。专家称,治疗这种病的唯一出路是进行开颅手术,但张超翔的颅骨异常,如果开颅,就无法再合上。按照当时的医疗条件,还没有其他好办法。

张大伟只好带着儿子又回到了家里。张超翔该上小学了,为了掩盖住自己头上的“犄角”,他总是戴着一顶帽子,春夏秋冬从未摘下过。

初中毕业后,张大伟又带着张超翔来到北京解放军总医院。病理检查:张超翔患了恶性纤维肉瘤变,俗称脑癌,他的生命最多还能延续3个月。张超翔心如刀绞:“我要活着,我不能坐着等死。”那一年,他才16岁。

张超翔开始四处打工,有了一点积蓄。在家门口开了一家小杂货店。他诚实守信、薄利多销,小店越开越红火。

领取结婚证前夜女友突然变卦

转眼间张超翔已经20多岁,医生的预言在他身上并没有发生,他的病没有恶化。张超翔听朋友说北京有家全国最大的整形医院,那里有最高水平的医生,可以进行各种疑难杂症的整形手术,他心动了。

1999年秋天,张超翔辗转千里来到北京那所闻名遐迩的整形医院。医院指派海外归来的年轻专家刘博士为张超翔主刀。张超翔的整形手术顺利而成功,他第一次摘掉戴了整整20年的帽子。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张超翔手捧一面锦旗找到了刘博士,深深地鞠了一躬,回到了陕西老家。

张家邻居吴婶觉得张超翔是个厚道的孩子,看着他二十七八岁了还单身一人,便把侄女李丽介绍给他。李丽20出头,端庄秀丽。两个年轻人见了面,随着接触的增多,张超翔越来越喜欢李丽,他总担心自己的病会影响姑娘的后半生。但李丽说:“再过几年医学更发达了,你的病肯定能治好。”

半年过去,张超翔和李丽决定马上筹办婚事,可领取结婚证前夜,李丽忽然打来电话说:“真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我们还是做个好朋友吧。”张超翔找到吴婶问个究竟,吴说:“昨天电视上《健康之旅》栏目介绍整形手术时,播放了你原来的照片。李丽和父母都看了,她父母觉得你以前是‘畸形人’,相貌太丑,怕以后结了婚也会出问题,不同意李丽再和你来往。”

晚上,张超翔特意看了那期节目的重播。原来这期《健康之旅》栏目主要介绍的是整形手术,到场的嘉宾都来自他就诊过的那所整形医院,而那位刘博士是主要被采访对象。栏目中介绍了颅面畸形的有关知识,张超翔整形前后的头部照片赫然显示在屏幕上。

与感恩不尽的医院对簿公堂

张超翔风尘仆仆来到北京某整形医院。院方坚持不同意赔偿和赔礼道歉。多次协商未果,张超翔以整形医院侵犯他的肖像权、隐私权为由,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他此次来京的费用300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和再次手术费5万元。

法院认为:张超翔头部外形属于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私人秘密。张超翔享有隐私权即对其头部外形的保密权、不受干扰权和决定权。整形医院擅自将张超翔术前照片在《健康之旅》栏目中播出,以该形式宣扬了张超翔的隐私,其行为违法,应承担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

7月6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定整形医院向张超翔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张超翔来京各项费用3000元和精神损失费1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民主与法制时报》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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