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日前进行二审。修改稿增加了“鼓励劳动自救”的内容。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关措施,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劳动自救的途径。修改稿还增加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的内容,规定对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三个月核查一次,以做到“应出
(《江南时报》7.27 宏斌 沈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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