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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将实行明码标价

2004-08-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发改委和建设部要求:从10月1日起,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明码标价,其内容包括 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新华每日电讯》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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