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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零钱不交易是侵权

2004-08-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刚刚回国的美籍华人周先生日前告诉记者:“无论你是在大的商场买上千元的东西还是在小的路边菜摊买几元钱的东西;不论你是挤公交车还是打出租车,凡是涉及现金交易的地方,对方都会顺口提出‘有零钱吗?’由此,他现在身上没有零钱不敢上街。”

记者发现,找零并非偶然现象。去年12月3日,家住成都锦城苑的

黄女士的女儿婷婷放学在滨江路上了一辆82路车,由于没带月票,便拿出身上仅有的两元钱,司机说没零钱找,要婷婷下车换零钱。婷婷

央求驾驶员等有零钱再找,刚好一位男子上车,给了1元钱,婷婷当时就说“把叔叔的钱找给我就行了”,可司机称公司有规定,不准在车上换零。婷婷只有含泪下车。

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说,顾客在进行消费支付时,商家的找零也是应有的服务,如果不找零、找零态度恶劣或强烈要求顾客用手中的零钞支付,不仅仅是服务质量的问题,还侵犯了公平交易权,顾客可以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北京晨报》8.16刘宏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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