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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费”应该是一种文明

2004-08-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广东中旅将“小费制度”引入国内游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我担心的是,除非小费能够从一种“制度”过渡到一种“文明”,否则的话,它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广东中旅是把小费作为游客制约导游的一种手段来看待的。以前游客如果对导游不满意,除了事后投诉,别无良法,但现在却可以用拒绝支付小费的方法表

达出来。这种判断从逻辑上说并无问题,但在实践中却有可能失灵。比如,如果有游客不付小费,导游难免继续把游客当鸭子赶,或者带领大家“疯狂购物”。

小费制度源于18世纪的英国伦敦。那时,酒店的餐桌上都摆着写有“保证服务迅速”的碗,顾客将少量零钱放入碗中,就会得到侍者热情周到的服务。后来,这种做法逐渐演变成为感谢服务人员而付给的报酬。小费的涵义是明确的:侍者高质量的服务,顾客对侍者的感谢,前提则是双方的互相尊重。

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费是一种表达谢意的方式,而不是一种制约对方的方式。给小费时,施与受的双方其实都在感谢对方。因此,社会应该培养每个人对别人职业的尊重,建立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小费制度”才能真正增加社会的“幸福总量”。(《中国经济时报》8.20郭松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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