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往不适用企业工伤办法处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现在已全部纳入上海市的工伤保险范围。因此,上海市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均适用此办法。
《文汇报》9.23 田玲翠文
[值班总编推荐] 让预防成为一种保护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在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上 ...
[值班总编推荐]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法治保障
刘巽达:从“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说起
【详细】
《多啦A梦:大雄的绘画奇遇记》: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
让理论传播向“新”而行
动态海报:一架“无人机”飞出低空新天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