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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就成贪污犯说明什么

2004-1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道,10月20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医院医保中心收银员朱某涉嫌贪污案在唐河县法院开庭审理。6万元的涉案犯罪数额似乎并不足以引起公众的关注,令人震惊的是嫌疑人朱某年仅17岁。

17岁的贪污嫌犯,不能引领出一个“17岁现象”,但是给人们提了一个醒:是权力―――而不是年龄―――导致了腐败。权力并不是

位居高位者的专利,身处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得近水楼台之便有着更多的腐败机会,也因此,诸如会计、出纳等岗位总是各单位监管的重点。

作为收银员的朱某作案时间长达一年半,收款不入账也并非是多么“高、新、尖”的犯罪手法,然而在一年半的时间里,院方竟然不闻不察,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监督机制的欠缺是可想而知的。我们今天感叹一位17岁少年的堕落,作为案发单位负有监管失职之责的这家医院也难辞其咎吧?

《中国经济时报》10.29王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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