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乌鲁木齐市拆迁办工作人员马晓明、董亚军、丛峰松、钱新华利用房屋拆迁贪污案进行一审宣判。4人合伙采取虚构、虚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等手段,贪污700余万元,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退赔非法所得。(《人民法院报》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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