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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错信”加罚邮资

2006-02-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春晚,郭达、蔡明的小品爆了一个猛料:“……他邮信从来不贴邮票,把收信人和发信人的地址写反了,邮局一看邮资不足,退回去,这收信人就收着了。”一位邮局工作人员说,这些天发现不少由此灵感产生的“错信”。

中国邮政总局票面司辛女士说,根据现有的邮政系统工作程序,这个诡计会不攻自破。

 

 如果某人从上海寄一封信到北京,不贴邮票,收信人位置写上自己的地址,寄信人位置写上对方地址后寄出。“首先,上海地区邮局要在寄信人地址处加盖标明上海市的收费章。”辛小姐说,在盖章时,工作人员会核对,如发现信件的寄信人地址与收费章地址不同时,马上会把这封信当作错信处理,退回上海,并且还要补付邮资两倍的罚款。

市内信件投递时,邮局工作人员发现信件没有贴邮票,即加盖欠费章,继续向下发送到收信人那里,并加收邮资的双倍罚款。

倘若故意把自己的地址写错,查无此人,逼着邮局往对方地址退呢?辛女士说,发现收信人地址有误后,信件也不会返回到寄信人那里。相反,信件会被上交到邮政系统的无着局,等待人来招领,由于没贴邮票,想领回这封信,还要加付两倍的罚款。(《新闻晚报》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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