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阮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逮捕,关押候审期间,阮某因突发疾病到地方医院住院治疗。因阮某罪行严重,警方为防止其住院期间出现意外,一直派人严密看管。请问阮某住院的这半年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专家解答:
你同学住院的这半年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阮某住院,始终是在警方的严密看管下,实际上人身自由已被完全限制,在性质上与关押无任何区别,因此,应当折抵刑期。 (《天津政法报》4.11)
[值班总编推荐] 文旅消费红火,折射中国经济活力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出席俄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 ...
[值班总编推荐] [特别 ...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绘就数字时代的网络法治建设新图景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