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打捞费”令人心寒

2006-07-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月21日,26岁的河南人陈满生与一位朋友在北京龙潭公园东侧护城河游泳。两人从河东向河西游去,当那位朋友游到西岸时,发现河壁既陡又滑根本攀不上去,想通知陈满生时发现,后者已沉入河中。

朋友立即报警,并通知他哥哥前来。在现场,警察询问后要他哥哥拿出8000元人民币打捞费,并说打捞队由警方负责联系

面对高额的打捞费,陈满生的哥哥犹豫了,“我和弟弟6月11日到北京,身上根本没这么多钱。”他说:“警察告诉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尸体浮出来再打捞。”

就这样,陈满生的哥哥守候在护城河边苦等了一天一夜,尸体才由民警及工作人员捞出。

每位来自乡村的人,可能都会有自己的特别记忆,村里的小孩子落水了,会有全村人去施救;如果遇到溺水身亡者,大家也各尽其力,不打捞上来不会罢休。这些行动没有条文约束,没有道德号召,人们基于内在良知的驱动,来如此作为。

现在,城市在比拼经济竞争力,又在讲提升自身的名片形象,可惜往往忽略了城市道德力的建设,城市社会出现了陌生人社会的倾向。面对陌生人,面对陌生人的灾难,有些人成了旁观者,内在的道德力量消失了。

如今,城市管理者需要动用社会资源,弥补社会道德力下降的缺憾。这种弥补不是纯经济利益的驱动,而要体现人文与道德的关怀。具体到打捞溺亡者的尸体,有关部门只要配备了相关器材,打捞并不是困难的事。我们打捞的不是某一个家庭的成员,而是打捞社会的公共道德责任。如果一个城市不能及时打捞落水遇难者,这座城市的道德力就会被质疑,每一个公民都会因此心生寒意。 (《新京报》6.28)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