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曾在广东东莞高埠镇的一家制衣厂就职,每月基本工资只有400元,如果平均每天工作14个小时,一个月能领到810元工钱。算下来,她的加班费不到1元钱/小时!
我们应当为此感到羞耻!我们的劳动监督部门,相关执法机构,对这类公然违法现象,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对措施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有何制约机制?只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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