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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拉赃物也犯盗窃罪

2006-07-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天,北京赵某、李某问黑车司机王某是否愿意跑趟活儿,车费200元。由于要去的地方不远,王某欣然同意。他按照赵某、李某的指令,将车开到顺义某地后,赵某、李某便抱着一些东西上了车。从赵某、李某的谈话中,王某得知他俩是小偷,他们手中抱着的东西是刚刚盗窃来的。但他并没“多管闲事”,收下了赵某给他的200元

车费。此后的一个月中,赵某又数次找到王某。直到赵某、李某被警方抓获,王某已拉着他俩在顺义、平谷等地疯狂盗窃8起,涉案金额高达2.8万元。

日前,顺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某、李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2年;王某亦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其轿车予以没收。 (《法制晚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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