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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有效期限六个月

2006-07-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叶青与单位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单位把退工单和劳动手册交给叶青,并告诉叶青先去办个失业登记,然后可以领失业金。请问失业登记有什么作用,具体怎样办?

律师解答: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市城镇户籍

的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本人自愿,携带好本人的《劳动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经过登记后的失业登记人员,可享受以下权利:1.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2.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3.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4.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 (《文汇报》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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