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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嫌犯的生命应当救吗

2006-08-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月25日晚,郑州市新华一厂家属院内,一名男子酒后持刀行凶,导致一对夫妻先后死亡。之后,这名叫郭保尚的行凶者又向自己连刺两刀,自杀未遂,被警方送进了医院。

《河南商报》热线部主任白润岱接到线索后,立即派记者前去采访。

躺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医院里的行凶者,体内多处脏器受伤,失血严重

,必须立即手术,才能保住性命。

“虽然他是个犯罪嫌疑人,但他首先是个病人。”医院院长周国平说。在伤者亲属没交一分钱并拒绝在手术麻醉协议书上签字的情况下,院长替家属签了字,并立即组织手术抢救。

5个多小时后,郭保尚病情稳定下来。随后,郭的家人给医院交了1000元。但此后,尽管医院多次催促,家属拒绝再交医疗费。

“他常年在外,却不给家里钱,在外面鬼混。这种没良心的人,死了我也不心痛。”郭妻抹着眼泪说。而截至7月26日晚,郭保尚的医疗费已达1万多元。按照医院规定,只能停药。

民政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郭保尚不属于政府医疗救助对象。救助犯罪嫌疑人,既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也没有此类资金。公安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也称:他们没有这方面的经费,这个医疗费应由家属来承担。

7月28日,《河南商报》刊出报道《垂危嫌犯救治为何无人埋单》。

同日,院长周国平表示:只要病人家属再交2000元,医院就对病人治疗到底。然而直到晚上,被派去做跟踪报道的记者失望地告诉白润岱:“能让郭保尚活命的2000块钱还是没人交。他就那样躺在病床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吸着氧气,等死。”

白润岱一听就有点儿坐不住了。当晚9时许,在审完记者的稿件后,白润岱兜里揣着从同事那儿借来的2000元,来到了郭保尚的病房。等到他在医院交费处办完手续后,这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停药38个小时。

在病房里,白润岱见到了郭保尚16岁的女儿。女孩穿一双破旧的运动鞋,和一条同样破旧的牛仔裤。她噙着泪,那“带着巴望,又带着迷茫”的眼神,“更坚定了我捐钱的想法”。

郭保尚的妻子当即要给他下跪。白润岱回忆,当她的膝盖即将触到地面一刹那,他迅速将自己的脚垫到了她的膝盖下,一把将她拉起。

8月1日,《河南商报》刊出报道《命案在身命悬一线,本报记者出资2000元救嫌犯》。8月2日,又刊出报道《记者2000元救助杀人嫌犯引发争议》。由此,白润岱行为招来了一些人的质疑:记者只是事件的记录者,这样做是越位,甚至有作秀嫌疑。

面对各方如潮的质疑,这位学法律的新闻工作者白润岱坚持认为:只有法律有权对生命做出生死处置,在其裁决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应受到与普通人生命同等的对待。我花2000元救回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哪怕只能延续30天,我也觉得值。因为我有义务告诉他和他的家人,这个社会是公平的,不是没有情义的。(《中国青年报》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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