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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迷影》被判剽窃

2006-08-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10月,《梅花档案》制作发行方北京茂志广告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以剽窃其剧情为由,将《凤凰迷影》的制作发行方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北京昊天纪元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金额100万元。

经过近一年的审理,电视剧《凤凰迷影》(又名《滴血

纹身》)被认定剽窃了电视剧《梅花档案》。日前,一中院一审判令《凤凰迷影》的制作发行公司停止播放、传播、复制、发行该电视剧,同时赔偿《梅花档案》制作发行方经济损失50万元。  (《新京报》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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