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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腐夫妻与韩桂芝

2006-09-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两名分别在厅局级干部家庭中幸福成长的男女―――韩健与卢晓萍,由中专同学成为夫妻,却在黄金壮年双双丢官入狱。有人说他们是“成也韩桂芝,败也韩桂芝”……

干女儿与干女婿

2004年2月20日,农历二月二“龙抬

头”的前一天,中纪委在“约谈”了正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高干病房疗养的韩桂芝后不久,她即由该院医生、护士陪伴着,被请到北京。

8天后,韩桂芝就将“干女儿”卢晓萍、“干女婿”韩健给“撂出来”了。

2004年2月28日,韩卢夫妻两人前后脚地被中央、黑龙江省纪委专案组宣布“双规”。由此,韩、卢成为通过韩桂芝交代而最早“暴露问题”的涉案官员。

2004年11月3日在北京金池蟒山会议中心,11月18日、12月24日在秦城监狱,韩桂芝三次向最高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详细回顾起她与卢晓萍的“母女情”。

“她的父亲卢景泰是交通厅老厅长,后任省委副秘书长,1996年他病重期间,让我认晓萍作干姑娘。”

1996年,正是韩桂芝政治上风生水起的辉煌时刻:是年,她成功跻身黑龙江省委常委,出任组织部部长兼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晓萍父亲逝世后,她在任交通厅财务处处长的时候,我家大小子泓播刚好为交通厅办理开户贷款,因此两个孩子相处得很好。”

韩桂芝对八年来干女儿的每次“孝心”都记忆犹新:

“1997年春节,她第一次往我家拿钱,给我小孙子5000元压岁钱;1999年春节,她给我送来1万元;1999年我生日那天,我们全家人加上晓萍举办家宴庆祝,她送我1万元美金;2000年春节,送我一件衣服和1万元人民币;2000年我出国考察之前,她送来2000元美金;2001年春节,她和韩健一起来了,送我1万元美金;2001年夏天,我婆婆过世,晓萍一直忙前忙后,在牡丹江市宁安县七台镇的一个小宾馆,送来1万元;2002年春节,又是两口子来的,带了1万元钱和一箱中华烟;2003年春节,送了几瓶酒,记得好像是五粮液。”

由于卢父“托孤”似的信任,加之干女儿的善解人意,使得韩桂芝“非常喜欢晓萍,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因此这些年我从国外给晓萍买的各种礼物也至少要有1万美金、好几万人民币了。”

正是出于如此“深厚的私人感情”,当2000年韩健通过时任省公安厅主要领导找到韩桂芝,希望将其从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调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的时候,这事虽然很是棘手,她却并没有拒绝。

“副厅级”眼看到手

由于各地的党委、政府都想从本地直接提拔当地干部出任公安局长,而省公安厅在这一级别局长的任命上也只能起到协管作用,因此时任主管人事、政法的省委副书记韩桂芝对人选的态度与倾向,就显得至关重要。

“老妈,你得跟牡丹江说说啊。”干女儿焦急的请求促使韩桂芝拨通了时任牡丹江市市委书记张秋阳的电话:“就让韩健去吧。”

于是2000年6月13日,韩健以高难度的“空降兵”姿态和方式赴任牡丹江,也正是由此“韩健是韩桂芝的干儿子”甚至“亲侄子”的说法,开始在黑龙江的政界、民间不胫而走。

三年后,韩健作为即将被提拔为副厅级的公安局局长人选之一,已被省公安厅和牡丹江市公安局分别推荐,并也通过选拔考察之后,恰恰却在外人看来“最应一路绿灯放行”的省委组织部审批环节卡了壳。

2003年,韩桂芝升任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虽然依旧留任省委副书记,却已不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

更重要的是,由于她常年飞扬跋扈的工作作风,得罪了不少组织部的新老干部,而社会上越传越盛的腐败传言又导致她的干群关系日益紧张,那时韩桂芝的处境已然有些四面楚歌的味道了。

因此,“韩健不是韩老太太的侄子吗?好!就把他压在第二批提拔,让他们难受难受”的抵触态度,在当时的组织部成为了主流意识。

晓萍又来找干妈了,老太太对干女儿说得留有余地:“我来政协两年了,现在也只能问问。”

但抄起电话,接通组织部和政法委的主要领导后,却毫不客气:“韩健是挺优秀的干部,就因为是我‘侄子’就要压在第二批?别说他不是我侄子,即便是,干得好也得用,不好也不能用!”

“从我内心,希望能提他,就怕因为有人对我有意见而影响到他。”韩桂芝对最高检办案人员讲,“2003年末,组织部决定他交流到大庆,解决了副厅级别。”

但就在韩健的局长梦即将实现的前夜,2月28日他的政治生涯戛然终结。

监管失控“一把手”

相比较韩健,卢晓萍的官场步伐可谓又稳又快。

2003年初,韩健还在为夺取“副厅级”而着急上火的时候,卢晓萍已经从交通厅财务审计处处长任上,升任副厅级的海事局党委书记了。

卢晓萍的父亲曾任省交通厅厅长,而韩健的父亲是省地震局老局长、母亲是松花江地区粮食局的离休干部。

卢晓萍与韩健的结合,以世俗眼光考察,无疑是门当户对。

1977年两人在省交通学校读中专时相爱。1982年6月结婚以来,两人依靠个人努力以及家族支持,分别在10年内,任职交通厅财务处长、交通管理局车管处处长的重要岗位。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5年10月17日、2006年2月15日分别对卢晓萍、韩健做出判决:

卢晓萍因向韩桂芝行贿共计4万元人民币、2.4万元美元及价值2.4万元的中华牌香烟一箱,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31万元,收受贿赂20万元,而被以行贿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5万元。

韩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为他人及单位谋取调转安置工作、职务任用提拔、违规发放牌照、放行走私车辆等利益,收受个人及单位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98万多元;向韩桂芝行贿共折合人民币11万多元;违法处置一起走私(汽车)犯罪致使国家损失应征税款人民币77万多元;与卢晓萍的共同财产合计有人民币2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下称不明财产);另有人民币434.9万元系不明财产所产生的孽息,属非法所得,而被以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不明财产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上犯罪事实,除不明财产无法判断外,其他犯罪行为均发生在1997年之后,也就是夫妻俩在正处级“一把手”领导岗位上稳定发展五年以上之后。

自2000年6月至2004年2月,韩健在牡丹江市公安局任职不到四年,但当他被干妈绊倒时,随即在他身后“轰然垮塌”的却是一个地市公安局的整体形象与干部队伍。

“韩卢案”爆发后,纪委专案组、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牡丹江市公安局总计调查了38名民警。

其中有15名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处级、科级干部,两名警员,共计17名民警向反贪机关交待了曾向韩、卢贿赂财物,其中不乏国家一级派出所、全国优秀派出所、全国优秀公务员集体的带头人。

17人中,每人单次贿赂金额从两千到十几万元不等,行贿最多发生在每年春节,还包括元旦、“五一”、中秋、端午、“十一”,其他由头还有老人过世、孩子上学、亲属结婚、乔迁新居、交流赴任等;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看来“送钱”这种极度直白的“感情沟通”,在牡丹江市公安局似乎已经成为维系干群关系、保障班子团结屡试不爽、行之有效的惟一手段了!

殊途同归“夫妻档”

“韩卢案”最引人关注的焦点,就是司法机关从他们家中和藏匿、转移处搜查出来的近2700万元人民币存款。

2004年11月9日,卢晓萍向检察机关供述了“家庭存款”,财务处长出身,记忆果然了得:

“我家共有存款约合人民币2600多万元:以我和儿子名字存入的有62万元;固定投资在运通公司1000万元(另有300万元利息不计在内);我们夫妻两人都是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有这么多存款怕不好解释,而韩健的弟弟韩伟是商人,我们就以他的名义存了美元135.4万元、人民币394.2万元。”

她详细回忆了这笔巨额资金的多头来源:

“1996年我父亲住院治疗期间,家里收了50万元;当年7月,父亲逝世,家里收了100万元;2003年6月,我母亲过世,我和韩健收了98万元;我弟弟结婚,我爷爷逝世,韩健的姥姥过世,这三次我俩共收40万元;儿子考上哈尔滨三中的时候,我俩收了15万元,儿子考上清华大学那年,我俩收了20万元;从我做财务处长到现在,逢年过节收了170万元,其间还贪污了72万元。为了遮人耳目,我曾多次以假名‘芦静’存款;目前这些存款的利息已有150余万元。”

作为妻子,她对丈夫的财务状况同样明察秋毫:“韩健在2000年10月,用两个纸袋装了50万元回家;2001年春节,用一个黑色旅行包,盛了七八十万元回家;2002年,他陆续给家里拿回100万元;2003年,也是100万元;2004年春节,用一个黑提包拎回来60万元。”

但即便如此心细如发,卢晓萍依然对其余近1800万元存款的来源,“实在想不起来了”。

官腐夫妻,殊途同归,人生轨迹终将在铁窗高墙下重合。  (《民主与法制》2006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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