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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公房 女儿替父“续弦”

2006-10-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杨女士今年56岁,是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1998年12月,杨女士私自借用已经故去的职工陈芳芹(化名)的工龄证明,冒充父亲配偶的身份,登记购买了公房。而实际上,父亲的原配,杨女士的亲生母亲高某早在1982年就因患癌症去世了。

杨女士的5个兄弟姐妹为此把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元精神损失费。近日,北京

崇文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京青年报》9.28李罡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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